一、
自书遗嘱后如何办理公证
自书遗嘱后办理公证的方式如下:
1.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材料。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遗嘱拟处分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凭证等);
(3)遗嘱书(草本);
(4)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相关的婚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等);
(5)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3.申请受理,发通知单。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4.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5.报审批。
6.制作公证书,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7.发放公证书,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
二、
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哪个效力高
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找法网提醒,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三、
自书遗嘱需要到法院去确认吗
自书遗嘱不需要到法院去确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只要遗嘱内容真实有效,经过立遗嘱人签字后就生效,不需要旁人公证或者法院确认。只有在遗嘱执行阶段,如果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怀疑遗嘱的效力,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效力。自书遗嘱作为证据,法官对其真实性、客观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采信该遗嘱。继承纠纷中,原则上应由持有遗嘱并主张遗嘱真实一方承担遗嘱真实性举证证明责任。